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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同居生子
时间:2018年04月10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dmin点击:

          李女士与前夫协议离婚后得知,丈夫早就有婚外情行为,并且与她人同居,还生了一个男孩,李女士来咨询我公司。

     我公司法律顾问孙律师 告诉李女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也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现在离婚不足一年,是有权请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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