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利剑调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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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调查公司:约定共有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时间:2020年04月10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dmin点击:

           于女士:2014年我和爱人相识相恋,后 步 入婚姻殿堂.爱人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他交 付的首付款,并在银行贷了款支付剩余房款. 婚前我们约定,婚后共同还款,房子为夫妻共 有财产,并签有书面协议.现在由于某些原因 总是产生矛盾,感情破裂严重.如果离婚,房 子是共同财产吗?如何分割?

           徐州权威调查公司【徐州利剑调查公司0516--85856886】法律顾问 张律师: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 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 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 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房子虽然是你 爱人婚前购买的,但是由于双方婚前签订了 有关财产安排的协议,因此婚后对双方仍有 约束力,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 诉讼离婚的话,虽然夫妻双方约定一方的婚 前个人财产为双方共有的,但是法院通常会 综合考虑房屋婚前出资、婚后还贷情况、剩余 贷款以及双方协商确定的房屋价值等因素进 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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