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私家侦探:婚前存款 婚后全款买房
时间:2021年07月18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dmin点击:次
李先生:我与爱人黄某于2015年11月登记结婚,2016年8.月,我看到一处房产,价格、户型都挺好,想着自己婚前 做生意的存款放在银行利息不高,就 全款买了这套商品房,登记在自己名 下。2020年6.月爱人和我发生矛盾,意欲 离婚。爱人要求分割该套房产,还说是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房,应是夫妻 共同财产。请问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 财产吗?
徐州权威调查公司法律顾问张律师: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 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 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 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 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 约定的除外。故你婚前个人存款不因 与黄某登记结婚而发生改变,仍属你 的个人财产。你用该存款购房只是个 人财产的形式发生了改变,不会改变 个人财产的根本性质,故该房屋仍应 属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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