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私家侦探:丈夫借钱买装备,离婚后要还吗?
时间:2021年10月29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dmin点击:次
李女士:我与前夫赵先生今年9月协议离婚。婚姻存续期间,赵先生沉迷网络游戏无法自拔,为了购买游戏装备向我软磨硬泡并出具借条约定利息,借款3万元购买游戏装备。离婚后,我持借条向赵先生多次讨要未果。对方声称:该笔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3万元借款发生时双方财产是共同共有,因此借贷关系不存在。请问前夫要还钱吗?
徐州利剑调查公司法律顾问张律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分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因此,对于赵先生用于买游戏装备的3万元借款,你有权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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