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私家侦探: 搭乘别人车回家,出事故车主担责吗?
时间:2022年01月10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dmin点击:次
马先生:我在公交车站等车回家时,遇到驾驶小车的同村村民张某,就乘坐了他的车和他一起回家。在车行驶到半路时,张某紧急刹车导致我受了伤,我花去了上万元医药费。我可以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吗?
徐州利剑调查公司【0516--85856886】法律顾问张律师:你的情况属于法律上的好意同乘行为。好意同乘指驾驶人或者车主出于好意,无偿邀请或者允许他人乘坐自己的车辆。好意同乘行为属于好意施惠行为的一种,在搭乘人因乘坐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驾驶人或者车主要承担一般的侵权责任,即驾驶人或者车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基于对有偿受益人保护优于无偿受益人保护原则以及鼓励好意施惠行为的目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而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大型超市免费提供的班车、房地产开发商的免费看房车,因此种情形有营利目的,故造成搭乘人损害的,无适当减轻责任的理由。另外,搭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驾驶人或者车主的责任。因此张某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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